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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農田保護要剛柔相濟。”今年全國兩會,全國政協委員,民建中央常委、民建福建省委會主委吳志明針對“鄉村振興中農村用地難題及破解”提出建議。
據吳志明介紹,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但他在實地調研過程中發現,基本農田管制不合理、城鎮開發邊界外用地難等問題,制約了相關文件精神的落實。
吳志明說,基本農田管制不合理,主要表現為劃定比例過高且占用要求過嚴,多數省份90%的耕地劃為基本農田。為完成任務,各地將房前屋后、周邊零星耕地甚至25度以上山地都劃入,出現基本農田“圍屋”“圍村”“圍城”“上山下海”等現象,也導致大量縣道、村道、國道等農村民生公建項目難以避讓。
“種糧缺乏規模效益,糧食作物收益遠低于經濟作物,難以調動種糧積極性。”吳志明認為,農民根據市場需求種植經濟作物,但“進出平衡”政策要求嚴格限制耕地轉為其他農用地,不利于鞏固脫貧攻堅成果提高生活水平。
針對城鎮開發邊界外用地難,吳志明表示,由于國土空間規劃未批復,開發邊界取代城鄉規劃于法無據,劃定規模偏小,布局不合理無法修改,地方優先保障城鎮和開發區(園區)用地規模,導致界外鄉村振興用地難。
為此,吳志明建議從四方面破解鄉村振興中的農村用地難題。
一是基本農田保護要剛柔相濟。允許地方根據實際定期調整基本農田布局。擴大允許占用項目范圍,提高占用代價,對難以避免占用或避讓成本過高的線性民生公建項目,可大幅提高補劃倍數和耕地占用費。
二是政策集成綜合統籌“三農”問題。嚴格審慎“進出平衡”實施,系統考慮鄉村振興和耕地保護,運用經濟手段柔性方式引導,避免拔樹種糧等行政手段,提高種糧積極性。提供技術培訓、資金支持、營銷幫助等政策支持和資金扶持,吸引年輕人返鄉創業。
三是推進宅基地三權分置。允許以居住權或租賃權登記農房引入社會資本,允許城市居民對繼承宅基地翻建改建綜合利用。
四是科學規劃增加彈性。盡快批準國土空間規劃,增加過渡期規劃彈性,開發邊界適當擴大規模和布局調整,向鄉村振興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