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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四種婚姻趁早離婚?離婚財產分割法律是怎么規定的?

      時間:2023-04-17 15:21:23       來源:咕嚕財經

      哪四種婚姻趁早離婚?

      1、合作型婚姻:沒有感情,只有合作,各自經濟獨立

      2、援助型婚姻:兩人地位相差懸殊,以一方對另一方的經濟援助為基礎的婚姻。

      3、喪偶型婚姻:雙方都已經對對方失去興趣,沒有溝通,當對方不存在。

      4、協議型婚姻:雙方處在離婚的邊緣,因為一些客觀原因暫時生活在一起。

      離婚財產分割法律是怎么規定的?

      1 、夫妻各方財產歸各自所有;

      2、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3、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標簽: 四種婚姻趁早離婚 喪偶型婚姻 協議型婚姻 離婚財產分割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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