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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訴訟上訴流程有哪些?民事上訴條件有哪些?

      時間:2023-05-06 15:26:23       來源:找法網

      民事訴訟上訴流程有哪些?

      民事上訴首要需要當事人根據所涉及的民事案件向法院進行起訴,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再開展立案審查、開庭等步驟。

      1、起訴,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受理后,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并立即開始執行

      3、排期開庭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4、開庭審理

      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如果達成調解協議,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5、宣判

      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區分對待:

      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民事上訴條件有哪些?

      被告明確;

      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標簽: 民事訴訟上訴 民事訴訟 民事上訴條件有哪些 立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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