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原則是什么?
一、平等原則
平等原則,是指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訴訟權利。這一原則包括以下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方面,民事訴訟當事人平等地享有訴訟權利;另一方面,人民法院應當為當事人平等地行使法律規定的訴訟權利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方便。
二、同等原則和對等原則
所謂同等原則,是指一國公民、企業和組織在他國進行民事訴訟,同他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同等地享有該國法律所規定的訴訟權利,并同等地承擔該國法律所規定的訴訟義務。
所謂對等原則,是指一國司法機關如果對他國公民、企業和組織的訴訟權利加以限制的,他國司法機關可以對該國公民、企業和組織的訴訟權利同樣加以限制。
三、法院調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則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9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愿和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根據這一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時,要多做說服教育和疏導工作,促使雙方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四、辯論對抗性原則
民事訴訟的辯論對抗性原則,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當事人有權就案件事實和爭議的問題,各自陳述其主張和根據,互相進行反駁和答辯。
五、處分原則
民事訴訟法第13條規定的處分原則,是指民事訴訟當事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處分自己的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處分即自由支配,對于權利可行使,也可以放棄。
六、支持起訴原則
支持起訴原則是指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對損害國家、集體或者個人民事權益的行為,可以支持受損害的單位或者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
民事訴訟和民事糾紛的區別有哪些?
民事糾紛是矛盾的源頭,而訴訟則是化解矛盾的利器。實際上它們就是解決民事矛盾的一種手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護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保證人民法院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正確適用法律,及時審理民事案件,確認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制裁民事違法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