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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積金是夫妻共同財產嗎?夫妻共同財產一方可以單獨處理嗎?

      時間:2023-04-23 15:17:17       來源:咕嚕財經

      公積金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公積金算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公積金可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對于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等款項以及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如果屬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部分,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一方可以單獨處理嗎?

      夫妻共同財產一方有權處理,但對于重大事項單方無權擅自處理。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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