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案由有多少種?
民事訴訟有五十四種案由。包括人格權糾紛、婚姻家庭糾紛、繼承糾紛、不動產登記糾紛、物權保護糾紛、所有權糾紛、用益物權糾紛、擔保物權糾紛、占有保護糾紛、合同糾紛、不當得利糾紛等。
行政訴訟案由怎么寫?
行政訴訟案由的寫法:行政作為類案件案由的結構為:管理范圍和具體行政行為種類;不作為類案件的案由原則上仍適用作為類案件案由結構,但又要體現此類案件的特色,其確定方法是:以“訴”作為此類案件案由的第一個構成要素;以行政主體的類別作為第二個構成要素。
法律依據:
《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
第一項至第五項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
(一)對行政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不服的;
(三)申請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復,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其他決定不服的;
(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于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五)對征收、征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