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再審條件有哪些?
1、人民法院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生效。
2、申請人只能是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或者特定的案外人。
3、必須在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后兩年內提出。二年后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以及發現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
4、必須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即上一級法院。
5、必須具備法定的再審理由。
民事再審的審理期限是多久?
民事申請再審的法定期限為六個月。申請再審的條件如下:
(1)申請再審的主體必須合法,有權提出申請再審的只能是原審中的當事人;
(2)申請再審的對象必須是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書,當事人可以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書申請再審;
(3)申請再審必須在法定期限內提出,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六個月內提出;
(4)申請再審必須符合法定的事實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