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記者柏可林2月1日報道:2月1日,上交所就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配套業務規則向市場公開征求意見。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上交所全面實行注冊制配套業務規則的設計將試點注冊制中經受住了市場檢驗、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制度,復制推廣至主板,進一步推進開門辦審核,提高透明度,增強市場約束,提高市場質量和效率。
規則體系有何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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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本次對外征求意見的規則有9項,主要涉及4個方面。發行上市審核相關規則將科創板首發、再融資、并購重組的審核程序、機制和信息披露要求,擴展適用至主板,并作了優化完善。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規則設置了多元包容的上市條件,復制了科創板上市規則中差異表決權架構、紅籌企業持續監管等制度,完善了信息披露要求和鼓勵采用涉群體性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等內容。改革后,主板和科創板仍分別適用獨立的股票上市規則,但除上市條件之外的主要制度安排已實現了統一。交易組織和管理相關規則明確新股上市首日即可納入融資融券標的,但暫不開展質押式報價回購、約定購回業務。
上交所主板和科創板市場如何定位?
全面實行注冊制下,主板定位突出大盤藍籌特色,重點支持業務模式成熟、經營業績穩定、規模較大、具有行業代表性的優質企業。同時,進一步優化主板上市條件。改革后,主板與其他板塊相互銜接,并做了相應過渡安排,不會對主板在審企業和擬申報企業造成實質影響。上交所將繼續堅持滬市主板定位,推動大盤藍籌企業、行業龍頭企業到主板上市,發揮好國民經濟“晴雨表”功能。
科創板制定了清晰明確的科創屬性評價體系并動態優化完善,市場對“硬科技”企業到科創板上市已基本形成共識。全面實行注冊制后,上交所將進一步堅守科創板定位,聚焦科創板“支持和鼓勵‘硬科技’企業上市”的核心目標,專注服務“硬科技”。在此過程中,上交所將進一步支持符合科創板定位的企業優先到科創板上市。
發行上市審核制度作了哪些完善?
一是統一審核制度,優化注冊程序。在首發審核方面,進一步明確主板、科創板板塊定位,加強交易所審核和證監會注冊環節的有機銜接,提高審核質效。
二是進一步完善信息披露要求。結合審核監管實踐,進一步完善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注冊制安排,審核類規則增加“簡明清晰,通俗易懂”“提高信息披露的針對性、有效性和可讀性”等信息披露要求,提高招股說明書信息披露質量,增強可讀性。
三是壓嚴壓實發行人和中介機構責任。將發行上市申請文件“受理即擔責”調整為“申報即擔責”,進一步壓實發行人和中介機構責任,引導市場各方歸位盡責。
四是優化服務,提升審核透明度。將業務咨詢溝通范圍由科創板IPO擴展至主板和科創板IPO、再融資和并購重組,明確申報前、審核期間、上市委審議后的咨詢溝通事項,回應市場關切,進一步提升審核的公開透明。
發行承銷相關規則主要作了哪些優化?
一是完善新股定價機制。允許主板、科創板采取直接定價方式。
二是優化調整配售機制。主板不實施保薦機構跟投制度,維持科創板現行跟投機制。取消科創板新股配售經紀傭金,完善超額配售選擇權機制,促進新股上市后股價穩定。
主板交易機制作了哪些改進?
借鑒部分科創板交易機制。其一,復制新股上市初期交易機制,明確主板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同時調整盤中臨時停牌機制為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60%的,停牌10分鐘。其二,復制連續競價階段2%有效申報價格范圍,同時增設了“十個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的安排,當2%有效申報價格范圍較基準價格變動不足十個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即0.1元)時,取至?0.1元。其三,復制本方最優價格申報和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兩類市價申報方式,明確市價申報可用于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證券,并復制市價申報保護限價。其四,增加嚴重異常波動的交易信息披露,并根據主板股票特點調整相應閾值。
對融資融券業務作了哪些具體安排?
一是借鑒科創板改革經驗,明確注冊制下股票上市首日納入“兩融”標的,注冊制下股票自被撤銷風險警示之日起調入融資融券標的范圍。二是存托憑證比照適用融資融券相關規定。三是優化投資者融券賣出所得價款的投資范圍,在原有可投資品種基礎上增加債券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跟蹤指數成分債券含可轉換公司債券的除外)。四是對融資買入和融券賣出債券和科創板股票的申報數量按照相關規則進行適應性調整。
對轉融通業務作了哪些具體安排?
一是擴大轉融通證券出借券源,允許注冊制下戰略投資者配售獲得且在承諾持有期限內的股票可參與證券出借交易。
二是實施市場化約定申報機制,引入市場化的出借費率、出借期限確定機制,更好滿足市場主體多樣化需求。同時,提升約定申報業務效率,出借人與轉融券借入人可實時出借或借入證券。
三是優化轉融通證券出借的申報時間與申報數量相關安排。接受出借人申報時間調整為每個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00,接受借入人申報時間調整為9:15至11:30、13:00至15:10。將申報最低單筆申報數量從“不得低于1萬股”下調至“不得低于1000股”,更好滿足市場參與者的需求。
上交所對下一步工作推進有什么安排?
規則公開征求意見期間,上交所將通過多種方式聽取包括廣大中小投資者在內的市場參與主體的意見和建議,對各方反饋意見進行充分研究論證吸收。修改后的配套規則報經中國證監會批準后,及時向市場發布實施。
目前,在中國證監會的統一部署下,上交所已成立注冊制改革實施領導小組。上交所將堅持以信息披露為核心,扎實做好在審企業審核工作銜接安排與新申報企業受理審核工作,為改革把好“入口關”。充分考慮滬市主板投資者和上市公司結構,尊重市場規律,保持規則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做好技術和人員的相關準備,儲備企業情況摸底、風險防控、投資者教育等重頭工作也在有序推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