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網訊(記者謝蕓)為貫徹落實國辦發〔2022〕13號文件精神,近日,浙江省人力社保廳等17部門聯合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分為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強化不斷線就業服務、簡化優化求職就業手續、著力加強青年就業幫扶、壓緊壓實工作責任五個部分,共20條,并出臺十條主要政策措施,以保障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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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支持中小微企業更多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中小微企業,按每人不超過15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與一次性擴崗補助不重復享受,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是健全職業技能等級(崗位)設置。完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制,擴大高技能人才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與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的貫通領域。
三是穩定擴大國有企業招聘規模。今明兩年,國有企業要繼續拿出不少于50%的新增崗位招聘高校畢業生。
四是明確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待遇。畢業5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到鄉鎮(街道)、村(社區)專職從事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的,確保其收入不低于當地上年度非私營和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加權平均工資,并為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五是支持自主創業。政府投資開發的創業載體要安排30%左右的場地,免費向高校畢業生創業者提供。
六是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崗位歸集機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重大項目、城鄉基層崗位等招錄(聘)高校畢業生的,在人力社保部門指定的平臺集中向社會發布并動態更新。
七是取消就業報到證。從2023年起,不再發放《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取消就業報到證補辦、改派手續。不再將就業報到證作為辦理高校畢業生招聘錄用、落戶、檔案接收轉遞等手續的必需材料。
八是提供求職就業便利。取消高校畢業生離校前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在就業協議書上簽章環節,取消高校畢業生離校后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報到手續。在浙就業高校畢業生可通過“高校畢業生就業一件事”聯辦完成檔案轉遞和落戶手續辦理。鼓勵用人單位與高校畢業生通過網上簽約系統實現“云簽約”。
九是完善畢業去向登記。從2023年起,教育部門建立高校畢業生畢業去向登記制度,作為高校為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的必要環節,推廣使用浙江省高校畢業生網上簽約和畢業去向登記平臺。
十是推進體檢結果互認。對外科、內科、胸透X線片等基本健康體檢項目,高校畢業生近6個月內已在合規醫療機構進行體檢的,用人單位應當認可其結果,原則上不得要求其重復體檢,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