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浙江省市場監管局獲悉,在浙江省市場監管局反壟斷處指導下,全國首個互聯網平臺企業競爭合規的省級地方標準——《互聯網平臺企業競爭合規管理規范》(以下簡稱“規范”)于7月5日正式發布,8月5日起將在全省范圍內實施。
據悉,該標準為互聯網平臺企業開展競爭合規管理、加強平臺自治提供了標準依據,將引導互聯網行業共同培育和倡導公平競爭文化,維護消費者、中小企業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市場經濟健康持續發展,并為省內外互聯網平臺企業競爭合規管理提供“浙江經驗”“浙江樣板”。
浙江是平臺經濟大省,是電子商務、數字經濟的重要發源地。目前,全省共有各類網絡交易平臺310個,平臺上經營者數量超過1100萬家,占全國總量的近半數,服務全球消費者達9.6億人;2021年,浙江省電商平臺網絡交易額達9萬億元,繼續保持全國首位,全省新增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網店113萬家,增長41.8%,平臺上浙江網店的交易額超過2.3萬億元,位居全國第二。
2021年,浙江省制定出臺全國首個規范網絡交易的地方性法規《浙江省電子商務條例》,在全國率先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監管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的意見》,發布了全國首個平臺企業競爭合規指引《浙江省平臺企業競爭合規指引》,并上線全國首個平臺經濟數字化監管系統“浙江公平在線”,通過信息全網監測、數據聚合畫像、問題綜合研判、證據在線保存、線下閉環處置,及時發現、靶向消除風險隱患。目前,該系統已覆蓋全國重點網絡平臺443家,累計發現風險線索33456條,立案查處6369件,督促下架商品3.8萬件,規范整改店鋪4019家,構建了全鏈條閉環監管機制,推動了平臺經濟整體智治。
據浙江省市場監管局反壟斷處相關負責人介紹,該《規范》旨在壓實互聯網平臺企業競爭合規主體責任,實現政府監管模式下的平臺自治。《規范》以互聯網平臺企業“自我優待”、“大數據殺熟”、算法濫用、強制“二選一”、資本無序擴張等破壞公平競爭的行為為研究對象,以發揮互聯網平臺企業競爭合規主體責任為出發點,從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兩個角度,全面梳理互聯網平臺企業競爭合規相關風險,明確互聯網平臺企業競爭合規管理活動要點。
該標準為平臺企業在公平競爭領域設置了“紅綠燈”,劃出了底線,有利于平臺企業在明確合規預期的前提下,充分發揮其在優化資源配置、推動產業升級、拓展消費市場、增加就業等方面的潛能和作用。
接下來,浙江省市場監管局還將繼續探索實施企業競爭合規激勵機制,鼓勵企業建立競爭合規體系、認真遵守并執行標準,充分發揮競爭合規在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實施中的預防功能,推動標準的落地實施。(記者 朱晶晶 通訊員 市 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