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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榮盛發展(002146.SZ)披露了其對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的回復。
對于公司是否存在通過關聯交易變相提供資金給關聯方并用于受讓控股股東榮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減持股份的情形,以及是否存在向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不當輸送利益的情形,榮盛發展表示,控股股東協議轉讓公司股份為大股東自身行為,與公司收購中鴻凱盛持有的15%榮盛興城股權無任何關系。公司不存在通過關聯交易變相提供資金給關聯方并用于受讓控股股東減持股份的情形。不存在向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不當輸送利益的情形。
6月24日晚間,榮盛發展公告稱,榮盛房地產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與河北中鴻凱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簽署股權收購協議,榮盛發展收購中鴻凱盛持有的15%的榮盛興城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股權,交易對價4.92億元。在此次交易前,榮盛發展持有榮盛興城85%的股權,本次交易后則持有榮盛興城100%的股權。
對于這筆交易,深交所稱,此次收購榮盛興城15%股權的目的為“加強對下屬子公司的控制”,但該公司在本次收購前已持有榮盛興城85%股權,公司總裁兼董事劉山同時擔任交易對方中鴻凱盛的董事長,中鴻凱盛的第一大股東兼實際控制人為公司實際控制人耿建明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耿凡超。深交所要求其結合公司當前資金狀況及債務情況、與交易對方的關聯關系,詳細說明公司此次向關聯方收購榮盛興城少數股權的主要考慮及合理性,具體收購資金來源,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業務發展,是否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東合法權益的情形。?
榮盛發展在回復函中表示,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將持有榮盛興城100%股權,方便公司今后因發展需要進行資產注入,也便于產業新城日后可能因公司發展需要進行整體處置;中鴻凱盛由65名自然人共同持股,股東人數較多且由于不同股東利益訴求不同,不方便統一決策,進而不利于產業新城上條所述未來可能會因經營需要而進行的資產整合和注入,以及整體處置事項形成統一意見;依照河北中鴻凱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持股情況,中鴻凱盛第一大股東為耿凡超,持股比例為48.33%,是中鴻凱盛股東中唯一可以實際支配股份表決權超過30%的股東,且其可實際支配的股份表決權足以對中鴻凱盛股東大會決議產生重大影響,因此耿凡超為中鴻凱盛實際控制人,耿凡超作為公司五名董事之一,按其公司章程規定只享有一票表決權,不構成完全決定權;本次交易完成后,榮盛興城產權結構更加清晰,便于地方政府對榮盛興城進行紓困和支持。
截至2021年末,公司貨幣資金余額為196.99億元,較2021年初減少118.98億元,減少的資金主要用于償還到期債務,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貨幣資金余額為153.35億元,公司有息負債金額552.77億元。基于公司現狀,本次交易后續的支付可能將主要采用自有資金結合借款的方式,同時不排除將采用質押或抵押融資的方式完成交易,具體有待公司與交易對方進行協商后確定。